在合同履行中,当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前,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对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同时履行抗辩,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自己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2. 对方当事人未能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 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已经对履行合同的当事人造成了损失;
4. 当事人向对方提出了履行合同义务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并不是一种无条件的权利,当事人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考虑到合同的性质、约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合理地行使该权利。同时,当事人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和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避免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