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后,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对子公司的未实现利润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1. 直接确认为损失:公司可以直接将对子公司的未实现利润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对子公司的未实现利润不可预测或无法实现的情况。
2. 重新计量:公司可以重新计量对子公司的未实现利润,将其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评估,并将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对子公司的未实现利润有望实现的情况。
无论采用哪种处理方法,都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明确说明处理方法和原因,并提供足够的信息供利益相关方参考。同时,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会计师或财务顾问的意见,以确保正确处理对子公司的未实现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