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的基本原则是以投资成本为基础,按照投资比例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并将投资收益或亏损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 投资成本原则:长期股权投资应以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包括直接与投资相关的费用。
2. 投资收益原则:根据投资比例计提投资收益或亏损,投资收益应计入当期损益。
3. 投资收益确认原则:投资收益应在投资公司的盈余分配决议通过后确认。
4. 投资成本调整原则:当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发生变动时,应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5. 投资减值准备原则: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投资减值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要求投资者具备对被投资公司的重大影响力,即持有被投资公司的表决权或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