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比例对会计处理有重要影响。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CAS),股权投资的持有比例决定了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会计处理方式。
1. 少于20%的持股比例:如果持有的股权比例少于20%,则被视为非关联方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这意味着投资金额以购买时的成本计量,并按照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将投资金额和投资收益或亏损分别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
2. 20%至50%的持股比例:如果持有的股权比例在20%至50%之间,则被视为关联方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按照权益法,投资金额以购买时的成本计量,但投资收益或亏损以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计量,并将其列示在投资公司的利润表上。
3. 超过50%的持股比例:如果持有的股权比例超过50%,则被视为控股子公司,按照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将被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都需要评估是否存在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以确定是否需要采用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方法。
此外,如果被投资公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投资公司可能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以确保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其可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