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租赁中,承租人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处理租赁期间的利息支出。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1. 按照现金基础会计处理: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在每个会计期间将利息支出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方法适用于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间的利息金额,并且租赁合同不包含任何隐含利率。
2. 按照利息法会计处理:如果租赁合同中包含了隐含利率,或者租赁合同无法明确确定利息金额,承租人需要按照利息法会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 首先,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赁资产的净额,即资产的现值。
- 然后,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租赁期间的利率,并计算出每期的利息费用。
- 在每个会计期间,将计算出的利息费用分摊到租赁期间,并将其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法仅适用于金融租赁,对于经营租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号——租赁》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需要将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资产负债表,作为租赁负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