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处置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 委托加工完毕,存货归还委托方: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应将存货按照实际加工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将存货入账为成本,同时将应付款项确认为应付加工费用。存货的成本计算可以根据委托加工合同中的约定进行,一般包括原材料成本、加工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 委托加工完毕,存货由外单位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应按照实际加工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将存货出售给外单位,并收到销售款项。存货的出售收入应入账为营业收入,同时将应收款项确认为应收账款。存货的成本计算同样可以根据委托加工合同中的约定进行。
无论是哪种情况,委托方在存货处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确保存货的数量和质量与委托加工合同的约定一致,避免发生纠纷。
2.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存货的验收和入账操作,确保账务准确。
3. 若存货由外单位销售,应及时追踪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妥善处理与外单位的结算事宜。
总之,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处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并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合同约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