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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财政局发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至31日,考生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请查看以下通知详情:
关于明确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泰州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1〕7号)部署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将统一采用无纸化方式在今年9月上旬进行。为科学规范做好泰州考区考务管理工作,确保中级资格考试平稳有序运行,现结合我市考务工作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市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有博士学位;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参加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二、报考地区及审核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进行网上审核并参加考试。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大纲。
(三)本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用书,我市不统一征订,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考试时间
泰州考区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分3个批次,每个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六、报名时间
我市202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至31日。其中,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0日24时;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31日17时;缴费截至31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所有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七、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我市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系统开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环节。
(二)网上报名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先阅读操作手册和我市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会计信息采集时注册的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资格证书邮寄服务)。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系统。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5.根据要求上传有关审核补充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符合中级资格报名具体条件(6)的,可上传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
(4)属地证明材料(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明等);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6)上一年度参加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可免上传以上审核材料,登录报名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18时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资料后,工作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审核。
各市(区)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2021年3月15日至31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系统,按照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电子收据,各市(区)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提示: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8月25日至9月3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个人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六)关于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报名退回,自行更正。
2.缴费后至报名截止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局申请修改。如果是报考地区选择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名(报名期限内),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于考试前2周内(截止9月1日)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局申请修改。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局申请修改。各市(区)财政局受理后集中上报泰州市财政局,尔后由市局汇总给省财政厅统一上报给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集中处理。
八、对特殊报考人员的处理
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但不符合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注册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前既不从事会计工作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授权报名。经授权后,报考人员可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无须进行信息采集。除提供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有关资料,还须提供曾经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满足具体条件6的除外)。
九、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0月2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各市(区)财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区)财政局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十、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需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信息。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各市(区)财政局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1年度中级证书发放计划采用邮寄到付方式,将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为充分尊重广大考生意愿,省财政厅在报名系统中增加了“是否愿意邮寄到付”选项,公开征求考生意见,同时告知邮寄价格。如果同意人员过半,将统一实行邮寄到付,并在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一)着力强化政策咨询服务。各市(区)财政局负责本辖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政策咨询,对考生提出的疑问,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现场答复,无法现场答复的,要耐心细致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反映,得到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要提醒广大考生通过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及时关注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并及时向报考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二)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全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超前抓好对监考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扎实过细地做好对所有考点、考场、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要综合研判分析现阶段考生考试可能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科学制定相应的 防范处置预案。要严格执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指导帮助各级各类承考学校及机构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考务事项、监考规定及执纪要领,督促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守土知责,推动考务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当地电力、公安、工信及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把整个考务工作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和风险隐患,精准预测在前,防范化解在先。
(三)突出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重点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约束,认真做好资格审核,严厉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同时视情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向社会披露。
(四)全程跟进提升考务指引工作质量。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时间和流程组织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关注评估当前疫情防控对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安排带来的影响,科学精准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考生考试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护相关信息事项,全力全面全程做好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同时应主动公布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资格考试的调整政策及补充规定,确保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顺利展开和圆满完成。
附件:泰州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联系点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泰州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联系点
区划考务部门 | 咨询服务电话 | 咨询服务时间 |
靖江市财政局 | 0523-89152889 0523-89180610 | 8:30-11:30 14:00-17:30 |
泰兴市财政局 | 0523-87712670 | 8:30-11:30 14:00-17:30 |
兴化市财政局 | 0523-80959609 | 8:30-11:30 14:00-17:30 |
海陵区财政局 | 0523-86220990 | 8:30-11:30 14:00-17:30 |
高港区财政局 | 0523-86960228 | 8:30-11:30 14:00-17:30 |
姜堰区财政局 | 0523-88233106 | 8:30-11:30 14:00-17:30 |
医药高新区 财政局 | 0523-89690079 | 8:30-11:30 14:00-17:30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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