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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2016年中级职称考试报名3月1日至3月30日

来源: 牡丹江市财政局 编辑: 2016/01/18 10:54:55 字体:

内容提要:牡丹江市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0日;现场确认时间:3月25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网上缴费时间应在4月5日前;现场确认地点:牡丹江市太平路317号,市财政局南楼301室--会计服务大厅;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2日至9月9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牡丹江考区报名通知

全市拟参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牡丹江考区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

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省内当年有效。

三、考试时间

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0日-11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中级会计资格 高级会计资格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0日。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4日。

2015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6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需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五、确认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一)确认时间

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5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高级资格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1日至25日。

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审核)。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需考生指纹采集

(二)确认地点

牡丹江市太平路317号,市财政局南楼301室--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453-6221851。

(三)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1.中级资格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⑴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⑵二代身份证;

⑶C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⑷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⑸学历(或学位)证书。

2.高级资格审核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⑴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⑵二代身份证;

⑶会计师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⑷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

⑸学历(或学位)证书。

高级资格考生需统一报省会考办确认,请自备档案袋。

六、缴费方式及标准

(一)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4月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缴费标准(详见黑财会[2016]1号)

1.报名费:中、高级资格,15元/每人次;

2.考务费:中级资格,财务管理36元、经济法41元、中级会计实务41元;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45元。

七、准考证打印

8月22日至9月9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八、成绩发布及证书发放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时间应为10月25日后,届时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随时关注“牡丹江职称在线”网站通知,网址:

九、其他

(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大纲和辅导资料实行自愿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购买。

(二)有关考试信息以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同时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在"牡丹江市会计网"上发布,网址:。请广大考生注意浏览。

牡丹江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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