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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网校收到了很多考生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咨询,由于各地区信息采集相关政策有区别,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中级会计考生询问比较多的问题。
信息采集地区:
黑龙江地区明确说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根据内蒙古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其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包括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所以这名考生需要在内蒙古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内蒙古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阶段在6月30日已经结束,但由于部分会计人员未完成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暂不关闭,请这位考生抓紧时间完成信息采集。查看详情>>>
如果您目前在北京从事会计工作,根据北京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是可以在北京进行信息采集的;若您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请按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时间:
河南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于3月20日至3月29日进行,目前已经错过了信息采集时间。后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是否继续开通还需等待官方通知。查看详情>>>
部分省会计人信息采集采用集中采集+后续继续采集的模式;部分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长期工作,没有设定截止时间;部分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定了截止时间。请还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相关会计人员可依据各省份的采集工作安排进行信息采集。对于信息采集已经结束的地区,考生可咨询相关单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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