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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公布!浙江衢州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0日10:00-20日16:00;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0:00-27日16:00。报名入口>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规定的评审申报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次年起3年内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9月7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日期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20年3月10日10:00-20日16:00;
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0:00-27日16:00。
3月26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通道和“信息登记”通道。
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请考生在报名前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行个人实名注册。在报名期间需通过“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址:;)或手机“浙里办”APP—“会计之家”栏目按要求进行报名及缴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含宁波地区考生),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登陆“浙江会计之家”(网址:)或“浙里办”APP的“会计之家”—“信息登记”或“信息变更”栏目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报名。
所有考生报名均使用2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考生可在电脑端报名系统或手机端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照片,经系统处理并本人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三)考务费用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中级标准为每科60元,高级标准为每科8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实行机器读卡评卷。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考生如需要查询分数明细,届时可关注浙江会计之家相关通知公告。
(三)省会计考办在评卷过程中发现疑似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将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附件1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级别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 中 级 资 格 |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具备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
高 级 资 格 |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有关条件。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既包括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
二、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的会计工作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020年度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会计管理所属市级部门)参加考试。
附件2
考试咨询及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 | 指定受理场所 | 地址 | 咨询电话 |
衢州市财政局 | 衢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527室 | 0570-3055217 |
浙江省会计考办 | 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 0571-87058442 |
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 杭州市体育场路423号 | 0571-87829191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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