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广东广州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公布,以下为详情:
广州市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上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上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报考高级资格的,其学历或学位应于2024年7月2日前取得。
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校,按照招生计划,经统一考试后录取进校学习的一种培养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学校发放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双学位”一般是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科的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辅修或双学士学位证书,其学历层次仍为大学本科。因此,“双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不能按第二学士学位报考。
(四)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1.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如:高中、大专等),参加工作若干年,又参加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前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与后一学历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相加,就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全日制学历毕业前参加实习的,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2.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后(如:高中、大专等),参加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学历教育(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毕业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可从取得全日制教育毕业后计算,即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从事会计工作的,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且经资格复核通过的,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大纲。下载网址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404/t20240401_3931931.htm。
四、考试时间
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7日至9月9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五、报考程序
2024年度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流程:信息采集或更新→符合条件的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全科成绩合格者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网上通知领证。具体如下:
(一)信息采集或更新。广州市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或在“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栏目点击“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已在省外或广东深圳市完成信息采集将在广州市报考的人员,为避免影响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请尽快将会计人员信息调转至广州市(行政区划需选择到区)。
(二)申请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1.申请时间和方式。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00至7月1日12:00。符合上述规定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下称服务平台),在“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务管理》免试申请”栏目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免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免试科目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员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报考地市为“广州市”,填写相关信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1)身份证正反面;
(2)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服务平台生成,申请人本人签名);
(4)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网页截图)。
申请人员无法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申请时请选择学位线下验证方式,并于2024年7月1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至广州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下称广州会计考办)进行现场核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楼;审核时间:工作日14:30-17:00;咨询电话:020-12345。
3.以上免试申请仅限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不包括学术学位;境外学校颁发的专业学位不适用免试条款。
4.2023年度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科目的报考人员,本次也可按上述要求提交免试申请。
(三)网上报名和缴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报名统一在2024年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1.注册登录。报考人员通过点击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右上方的登录链接,进入登录页面,根据提示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页,也可使用本人微信扫码登录。若尚未注册的,需在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按照报考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与微信绑定。报考人员如无法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可按报考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实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kzp.mof.gov.cn/manual.html查看相关操作说明。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点击个人主页的“网上报名”菜单进入网上报名首页,请报考人员查看必读事项及公告,按网站要求和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请认真比对报名条件,进行自我审核,并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自行留存(考后资格复核时需提供)。
3.选择报名点。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
(1)在职在岗人员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区报名点。
(2)我市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区报名点。
(3)我市其他人员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点。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可就近选择报名点。有工作单位的,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区报名点;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区报名点;其他居住在广州市的人员选择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点。
4.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和清晰完整,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试合格后,不再提交纸质照片。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与本人形象相差太大影响考试或照片质量影响证书发放的,由本人负责。
5.阅读报考公告。报考人员确认填报的信息、上传照片等无误后,必须点击《公告》并打开认真阅读。提交后报名系统将生成报名注册号。
6.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考试考务费。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费用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在缴费前,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外,其他报名信息仍可自行在报名网站修改。因考试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请务必再次检查填报的信息并确保正确后再缴费。缴费确认后不再允许自行在报名网站修改任何信息。缴费完成后,请打印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自行留存(考后资格复核需提供)。
(二)准考证打印。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报考成功人员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9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参加考试。报名广州市考试的人员,均在广州市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等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以准考证记载的信息为准。考点与报名点未必在同一行政区域,报考人员可能存在跨区考试的情况。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和了解相关考场规则。
(四)成绩公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2024年10月31日前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五)考后资格复核。中级会计资格报考实行报名阶段个人初审和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考后资格复核。考后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留意“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服务-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的考后资格复核通知,按时按要求办理。
(六)证书领取。中级资格证书通过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制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同时由国家统一制发纸质证书。考后资格复核通过人员领取证书事宜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如网址有变化,以实际公布为准)发布的领证通知(制证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或使用社会保障卡替代,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报名和参加考试;
(2)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非通行证);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外籍人员使用有效护照等。
2.报考人员在备考过程中,广州市财政局将陆续发布与考试相关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广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gz.gov.cn/)“会计服务-通知通告”栏目查询。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4年度我省中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上文所述附件资料请登录以下网页下载(下拉至全文底部)。https://czj.gz.gov.cn/hjfw/tzgg/content/post_9424536.html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