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广东深圳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编辑:上好佳 2024/09/06 10:02:01 字体:

广东深圳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温馨提示公布,以下为详情:


深圳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我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9月7日至8日举行。现将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6日,请于9月6日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双面打印,彩色或黑白均可),考试时间、地点由财政部全国编场系统随机分配确定,不可人为调整。

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自觉遵守准考证上的相关规定。

(二)为保证顺利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误请于9月3日前到我市指定报名点进行登记勘正(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联系电话:0755-25595033、0755-25594761),勘正后需重新打印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7日至9月8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三、入场要求

考生在考试当天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的身份核验,证件信息不符、证件不齐或证件过期的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考试相关规定

(一)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将按违纪处理。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登录。

(三)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答题时间损失,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监考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四)所有考场均在监控覆盖范围,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秩序,拒绝作弊,诚信应考。考试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详见附件2)进行处理。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向社会公告,相关记录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五、其他事项

(一)为提前熟悉掌握计算器、输入法使用方法和技巧,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访问“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模拟答题系统”进行操作练习。

(二)参加考试无需持报名信息表。如漏打、遗失报名信息表,一般在考后资格审核时开通补打印,届时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打印。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周边环境以及交通情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并关注考点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防雨等防护措施,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四)因考点内部安全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建议考生绿色出行,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参加考试。

(五)考试期间值班电话(详见附件5)。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深圳考区考试值班电话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4年9月3日

(附件请登录“深圳市财政局”下载查看)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