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云南昆明2023中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核的相关通知

来源: 昆明市财政局 编辑:葡萄 2023/11/06 15:10:02 字体:

云南昆明2023中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核的相关通知如下:

关于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昆明市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即两年内取得三科成绩合格)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至11月22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将影响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二、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流程

202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一)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

1.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将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

3.申请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4.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考办)将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批。

5.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到达我市后,市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资格证书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请关注昆明市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7.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须在“上传相关材料”处,先行下载标准模板,填写签章后再上传)。

(4)证书申领所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二)2021-2023年成绩合格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申领

2021-2022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和2023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日至11月22日补申领上述相关资格证书。申领流程参照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流程,选择对应年份,按申领证书级别要求上传相关审核材料。

(三)2020年及以前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证书补申领

2020及以前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请按申领证书级别相关材料要求,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证书补申领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申请人须对上传以及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部门负责,考生可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五华区财政局:0871-63637345;

盘龙区财政局:0871-63100597;

西山区财政局:0871-68238315;

官渡区财政局:0871-67189605;

呈贡区财政局:0871-67479930;

晋宁区财政局:0871-67892337;

东川区财政局:0871-62123944;

富民县财政局:0871-68811341;

禄劝县财政局:0871-68911030;

嵩明县财政局:0871-67921563;

宜良县财政局:0871-67595752;

石林县财政局:0871-67791765;

寻甸县财政局:0871-62662571;

安宁市财政局:0871-68697413。

如考生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咨询回复有疑义,可拨打0871-64108603、64103330联系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