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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等相关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4〕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505室(镇江市南山路66号)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1日17时前(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电话80909928,逾期不予受理。
镇江市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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