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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领证通知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请你们携带二张彩色近照(1张1寸、1张2寸)及个人身份证去人保局职称科(11楼1105房)领证。
另:未资格审核的合格考生,请尽快带相关材料去人保局职称科办理。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人保局职称科0790-6736557。
新余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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