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兰州市财政局公布2022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网上填报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14: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兰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统一安排,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分别于2022年5月(初级)、9月(中级)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非兰州户籍考生应出具在兰工作或生活的有效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等)。
(八)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线上审核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并在网上报名承诺书上签署确认同意,视同本人已知悉并符合报名条件,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2.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3.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2年4月20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4.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审核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本人报名时所选择的兰州市指定邮箱(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实行“不见面”审核。经兰州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后,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领证通知,办理初级资格证书。
(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线上审核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以前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专栏”,进入“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审核通过需1-2个工作日。
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及《公告》,并在网上报名承诺书上签署确认同意,视同本人已知悉并符合报名条件,选择相应县(区)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人员信息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切勿丢失。
3.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4.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于2022年8月1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5.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人员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居民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审核资料扫描或拍照(非兰州籍考生应提供在兰工作单位证明或居住证或近两年在我市社保缴纳证明等),发送至本人报名时所选择的兰州市指定邮箱(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实行“不见面”审核。经审核确认通过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审核报名条件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请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
6.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且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领证通知,办理中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考务日程
(一)初级资格
1.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24日14: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2.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3.《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4.财政部将于2022年6月10日前公布初级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二)中级资格
1.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31日14: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
2.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3日至5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3.《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4.财政部将于2022年10月20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
三、收费标准
初级和中级资格: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价格[2021]457号)文件批复,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费均为每科70元。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采取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证书和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等处理,并视情通报所在单位。
(二)考生报名信息除固定信息外的其他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
(三)需要收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凭缴款识别码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自行网上打印票据。
(四)报考人员须持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省财政厅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六)各县区会计管理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等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同时,根据属地化管理要求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七)各位考生在考前关注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及 “甘肃省财政厅”、“兰州市财政局”网站通知,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护。
(八)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兰州市)咨询电话。
单 位 | 咨询电话 |
兰州市财政局 | 8105032 8105035 |
城关区财政局 | 4663639 |
七里河区财政局 | 2660491 |
安宁区财政局 | 7653166 |
西固区财政局 | 7563335 |
红古区财政局 | 6221832 |
永登县财政局 | 6421754 |
榆中县财政局 | 5221918 |
皋兰县财政局 | 5721603 |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