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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级会计职称考生们注意了,成绩查询完,要记得资格审核哦!中级会计职称三个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即日起到11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广西2017年度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解答
1.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报名资格审核事项具体如何安排?
答:中级资格考试三个考试科目成绩(包括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请于即日起到11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网上报名注册时所选的报名点(即考后报名资格审核点,区直考区设在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是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一楼;各设区市考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各县(市、区)考后审核点设在本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已有一定的年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2)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3)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4)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4.中级资格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要提交哪些具体资料?
答:中级资格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要提交如下资料:
(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丢失,可按网上提供的格式填写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等);
(3)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委托代办的,增加审核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需本人签名确认并承诺信息准确、真实。
以上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表格、证明、委托函等资料留存审核地点。
5.高级资格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要提交哪些具体资料?
答:高级资格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要提交如下资料:
(1)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会计学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怎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各个学历及相应会计工作年限要求,简易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是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
(1)大专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2年12月31日前。
(2)本科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
(4)硕士学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也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
(5)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则只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可。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文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的规定,报考人员的会计工作年限不包括其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的时间。
二是依据工作单位出示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材料有何不同?
答:香港、澳门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应根据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供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他资料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
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丢失,可持打印的会计持证人员信息表,经发证单位确认无误并出具证明。
9.毕业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以出具人事档案中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10.国外学历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提供教育部认证单位重新出具的认证书。
11.对伪造学历、资格证书等虚假证明材料如何处理?
答:按照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规定,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传播试题及答案、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电子用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同时在网上公布并通报单位。
附:广西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广西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本级 |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 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1楼 | 0771-2863505 |
南宁市 | 南宁市财政局 | 建政路3号南宁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 | 0771-5622351 |
柳州市 | 柳州市财政局 | 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服务大厅(市财政局正门东侧) | 0772-2815109/2857227 |
桂林市 | 桂林市财政局 | 桂林市西城路33号 | 0773-2820879/2800063 |
梧州市 | 梧州市财政局 |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2528室 | 0774-3824263 |
北海市 | 北海市财政局 | 北海市北部湾西路19号财政局附楼一楼会计管理科 | 0779-3035692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财政局 | 港口区西湾广场北路市财政局后楼4楼会计管理科 | 0770-6102328 |
钦州市 | 钦州市财政局 | 钦州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管理科(钦州市银河街125号) | 0777-2832650 |
贵港市 | 贵港市财政局 | 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贵港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0775-4560590/4564175 |
玉林市 | 玉林市财政局 | 玉林市建安街1号玉林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0775-2689705 |
百色市 | 百色市财政局 | 百色市财政局(右江区中山一路文体巷17号) | 0776-2823468 |
贺州市 | 贺州市财政局 | 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 | 0774-5135538 |
河池市 | 河池市财政局 | 河池市金城西路25号市财政局四楼会计管理科 | 0778-2285833/2288832 |
来宾市 | 来宾市财政局 | 来宾市盘古大道西69号来宾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 0772-4236385/4233206 |
崇左市 | 崇左市财政局 | 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崇左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108室 | 0771-5962650 |
注:咨询电子邮箱(gxkjzcks@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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