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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省直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省直考生:
201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于12月10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会计 | 经济基础(初级) | 100分 | 60分 |
初级会计实务(初级) | |||
经济法(中级) | |||
中级会计实务(中级) | |||
财务管理(中级) |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提交资料。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在报名阶段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考中级的考生还须提交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报考条件第4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省直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由于考生手机号码在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因此无法短信温馨提示,以此公告为准,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2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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