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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日至25日

来源: 宁德市财政网 编辑: 2015/01/06 18:32:49 字体:

宁德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告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省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14〕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宁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共三个级别。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地点

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3日举行。初、中级考试地点在宁德市区,高级考试地点在福州市区,具体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届时关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0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9月12日
(星期六)
    09:00—11:30
财务管理
 
9月13日
(星期六)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0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3)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五、报名及审核

初级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近期标准工作照,照片要清晰不要视频抓拍照),并于1月22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中、高级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4月1日至4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近期标准工作照,照片要清晰不要视频抓拍照),并于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属宁德市直及东侨区单位、中央驻宁单位、驻宁部队的初、中级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入口应选择“宁德”——“市直报名点”)到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市财政局办公楼(在华府豪庭小区对面)六楼601会计科进行审核;其他各县(市、区)初、中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入口应选择“宁德”——“xx县(市、区)报名点”)到当地财政局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全市高级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入口均选择“宁德”——“市直报名点”)统一集中在宁德市财政局(地址同上)进行审核。

初、中级报考人员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此表由网上报名后可直接打印);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市直单位报考人员证书的签发单位应为宁德市财政局或东侨区财政局,其他各县(市、区)报考人员证书的签发单位应为报名所在地财政局。

4、截止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应级别经济、统计、审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与报名信息表同底的2寸照片一张。

7、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8、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除外)。

高级报考人员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此表由网上报名后可直接打印);

2、本人的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为宁德市辖区范围内财政部门签发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截止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今年报名审核后的缴费改为网上缴费(收费标准仍按闽价费〔2013〕250号文件规定执行)的方式。具体如何缴费请届时关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的相关通告。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有关部门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宁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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