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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9月举行。现就2015年度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共三个级别。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中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高级资格考试于2015年9月13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无纸化考试) |
中级资格 (纸笔考试) |
高级资格 (纸笔考试) |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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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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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四、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一般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以“毕业后实际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日期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到报考人员所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中级、高级资格报名将在2015年4月进行,具体事项到时请查看“福州会计信息网”通告。
六、审核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福州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其他各县(市)区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每门50元,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26日,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完成。详情如下:
2015年福州市直、各县(市)区初级会计职称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点 | 审核地点 | 联系电话 | 审核时间 |
福州市直 | 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一层 (福州市工业路414号) |
0591-88082512 | 1月19-26日 |
闽清县 | 闽清县财政局会管科 (闽清县梅城镇世纪大厦十层) |
0591-22376207 | 1月21-26日 |
长乐市 | 长乐市财政局四层监督检查与会计管理科 | 0591-28208929 | 1月21-26日 |
永泰县 | 永泰县财政局三楼会管科 | 0591-24852948 | 1月21-26日 |
罗源县 | 罗源县财政局一楼会管科 | 0591-26830737 | 1月21-26日 |
福清市 | 福清市财政局二楼(培训中心) | 0591-85258882 | 1月21-26日 |
闽侯县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46号窗口 | 0591-22060738 | 1月21-26日 |
连江县 | 连江县财政局三层会管科 | 0591-26161138 | 1月21-26日 |
马尾区 | 马尾区财政局812室 (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 |
0591-83687226 | 1月21-26日 |
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并在规定时间到省直审核点审核,具体请查询“福建会计信息网”。
七、教材征订
2015年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初级考生可在1月8—28日、中、高级考生可在4月1—28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征订。
八、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福州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包括省直、平潭县和外地证书),继续教育学习到2014年度;
(二)单位盖章确认的预报名信息表;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张;
(五)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单位);
(六)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外)。
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还须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县(市)区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考生统一在“市直报名点”审核。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即工作单位与持证机关属地应相一致,若不一致要及早办理调转,未办理调转的不能报考;
2、除2014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其他考生应完成2014年度及以前的继续教育才能报考;
3、无工作单位的不能参加报考,全日制在校生因无正式工作单位不能参加报考;
4、个体工商户单位属非独立法人单位,不能参加报考;
5、考生应当“诚信参考”,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证明等等),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并进行公示;
6、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确认后才能自行进行网络缴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15年1月26日,收费标准50元/门,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完成。需要发票的考生,领取时间在“福州会计信息网”另行通知。
其他相关考试信息请查询“福州会计信息网”:www.fuzhou-kj.com通知。
福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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