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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12/31 16:43:10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12、13日,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但是很多学员对于中级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限制有些疑惑,因此正保会计网校汇总了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相关问题解答,从而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考试政策,早日投入到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学习当中!

问: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会计工作年限是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开始计算),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参加非全日制学习者连续计算,参加全日制学习者扣除学习时间),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根据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提问,特整理以下问题,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工作年限计算”报名政策:

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中,提到的会计工作年限开始指的是发证日期还是会计证注册日期?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中的规定:73号令取消了原26号令第二十三条的注册登记制度。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不再保留从业档案信息中的“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信息项,“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信息项的确定办法由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自行制定,一般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且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因此估计,今年的会计工作年限审核口径将以毕业证和会计证的获得时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

具体口径要各地考办审核点把握,但估计可能会是(以报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为例):

全日制学历:大专学历需要2010年7月前毕业,本科学历需要2011年7月前毕业,双学位需要2013年7月前毕业,硕士学位2014年7月前毕业,同时,会计证获得时间不晚于毕业年度;

大专为全日制,本科为非全日制学历:则全日制大专毕业时间不能晚于2011年7月,且会计证获得时间不晚于2011年底。

大专、本科均是非全日制学历:以会计证的获得时间为准进行相应的工作年限计算。

备注:具体请以报考所在地财政局规定为准!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这个五年是从什么时候算呢?怎么能说明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

一般情况下,若是取得全日制的大专毕业证,是从取得会计从业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较晚者算起。若是非全日制的,则是按照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开始计算。

3、我是05年取得的会计证,07年本科毕业后会计证一直在四川省,现在人在广州工作,如果要在广州考中级,我需要先把会计证调入广州,听说广州这里的报考是要求会计证有单位注册,且注册4年以上,但是我的证在四川一直没有注册单位,单位一栏写的是无,如果我从四川把会计证调入广州,是不是我的单位注册信息是不是变成从今年开始,然后我要等4年后才能报考中级了?

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取消了注册规定,估计今年广州将按毕业时间和会计证时间来计算年限,你已经满足要求,现在直接将会计证从四川调到广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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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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