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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集中领取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财政窗口(宿州市磬云南路468号)
二、领证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办理申领,不得代领。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为: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三、资格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证书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对审查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电话:0557-3955717(宿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宿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7年2月2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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