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山西太原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具体详情如下:
并财会[2020]3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请点击下载查看原文:并财会[2020]3号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