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你的努力,终会有收获,不要害怕,勇敢前行。宁夏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呢?根据宁夏2021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获悉,宁夏2021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科。想要顺利通过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你开始备考了吗?
2021年宁夏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4日至6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知识点: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1)合伙人自身债务与合伙企业债务的关系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注意】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报名高效实验班,你将会拥有强大的题库,从预习阶段、基础阶段、提升阶段三个阶段层层练习,助你从容应对考试。同时三科联报还赠无纸化模拟系统,点击了解>>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