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抵押权的实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9/03 17:54:44 字体:

路在自己脚下,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方向。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抵押权的实现,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开始!

单选题

2015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16年4月3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期限一年,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于4月7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至2016年10月25日,甲向乙的借款到期,但无力偿还,乙主张实现抵押权并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12月18日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所得价款15万元,则下列关于乙公司抵押权实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就1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5万元由法院交还给甲

B.乙可以就1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5万元应当提存

C.乙可以就5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10万元由法院交还给甲

D.乙可以就5万元债权优先受偿,剩余的10万元应当提存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

相关推荐:

五个方向!揭秘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含金量!

查看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热点聚焦>

考前开小灶!中级会计职称老师私人珍藏干货汇总-微博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