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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企业解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11/16 17:11:52 字体:

只有当你足够努力,你才会足够幸运。时光不会怠慢执着而勇敢的每一个人!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单选题

张某是甲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甲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来张某因为收取回扣被甲企业开除,但空白合同书未被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不知情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的对于甲企业来说,效力是( )。

A.不成立

B.有效

C.无效

D.效力待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结构划分(参考2020年):

2020年《经济法》科目包含8章。2-7章涉及主观题的概率较大,各章均较重要。

《经济法》科目共8章,分为三大部分:

1、第一部分:经济组织法(2-3章),公司法属于重点内容,合伙企业也是考试中的常客,注意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分。

2、第二部分:经济管理法(第4-8章),税法要注意题目的练习,提高计算的准确性;第四章的票据以及第六、七章的税法属于主观题的常客,其余以客观题考察形式为主。

3、第三部分:经济活动法(第1、5章),第五章的合同法和部分担保法的知识是主观题常客,学习中应予以重视,本章难度不大,贴近生活,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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