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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出资义务(06.0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4 16:08:52 字体:

  多选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甲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乙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丙以自己的一栋办公楼进行出资,该办公楼已经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但是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主张确认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丙主张确认乙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丙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可以主张自实际交付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

  D.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均可以主张丙未履行出资义务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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