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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09 16:56:53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另外,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D、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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