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练习:票据保证(06.1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6/12 15:51:44 字体:

《经济法》练习题·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票据保证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为保证日期

B.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C.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推荐阅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入口已开通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