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不安抗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6/14 16:26:08 字体: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持的信念。如果你觉得没有成功,那说明你的坚持还不够。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在线测试,通过做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单选题】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向乙提供一批服装,总货款为50万元,甲最晚应于8月底供货,货到后付款。7月份甲从新闻得知:乙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依法被法院扣押了财产。于是甲通知乙,在乙付款或提供担保前中止履行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B、甲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

C、甲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D、甲的行为构成违约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拒绝自己履行的权利,即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练习题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且都是考试几率比较大的,并且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幸运只会眷顾那些努力奋斗的人,经历过的都是人生的一种阅历,一种宝贵财富。祝大家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教材精讲苏苏新课 免费听!

2019中级职称高效取证班《经济法》李玉华老师课程免费听

2019中级职称高效取证班《经济法》侯永斌老师课程免费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