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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合同担保概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19/06/17 16:26:37 字体: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高质量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单选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担保合同性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

B、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

C、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中级会计职称,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快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吧!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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