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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怕起点低,就怕没追求。与其羡慕别人,不如做好自己。请向着在2020年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目标继续努力吧!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赶快打卡学习吧!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这里所指的出票人以外的前手是指背书人及其保证人。
学习经济法最重要的就是多总结,并且一定要自己去动笔总结相关的知识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对相关知识有一个自己的理解和把握。在总结时,可以借鉴建立框架或者思维导图的形式来帮助自己理解,把讲义所讲解到的知识点,真正化为己用。
有考生分享过他的经济法学习经验:跟上网校课程更新节奏,第一轮学习争取全覆盖,第二轮抓重点寻突破,第三轮夯实前两轮的学习成果,对之前所学反复咀嚼,考前争取完成三轮学习,偏题、难题不钻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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