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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 质权的实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6/24 21:38:57 字体:

只有当你足够努力,你才会足够幸运。时光不会怠慢执着而勇敢的每一个人!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质权人可以通过变卖质物实现质权

B.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质物实现质权

C.质权人不能与出质人协议折价质物实现质权

D.出质人提前清偿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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