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3/11/20 11:10:18 字体:

应战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我们要有坚定的毅力和必胜的决心!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在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路上,网校与你同行!

202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知识点: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2016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

A、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权标的

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C、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点评】本题目属于记忆性题目,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属于第(3)项、第(5)项、第(6)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会为大家进行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易错题汇总,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