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为了方便备战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法律行为的特征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按法律行为成立是否需要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例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2)多方法律行为,例如合同行为等。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按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分类)。
(1)有偿法律行为,例如买卖、租赁、承揽等。
(2)无偿法律行为,例如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3.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按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分类)。
(1)要式法律行为,例如,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非要式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按法律行为之间的依存关系分类)。
提示:法律行为除上述分类外,还有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等分类方法。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