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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习题:预算管理职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Ava 2019/09/03 14:41:13 字体:

只要积极创造,机遇无时不有;只要善于探索,真理无处不在;只要科学思考,决策就会正确;只要敢于实践,成功就在眼前。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多选题】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职权的有( )。

A、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B、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C、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D、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答案解析】 选项D属于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该题针对“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无论现在的你处于什么状态,是时候对自己说:不为模糊不清的未来担忧,只为清清楚楚的现在努力。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习题,大家要坚持练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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