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学习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日积月累,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的《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仲裁与诉讼的练习题,备考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们,一起来练习吧!
单选题
2016年12月14日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为一年。后借款期限届满甲未归还借款,乙也未向甲催讨借款。根据规定,至2020年12月14日该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完成,但由于特殊情况可以依法延长。下列有关诉讼时效延长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乙可以自主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B、乙经甲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C、乙经甲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D、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诉讼时效的延长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决定予以延长;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延长”知识点进行考核。
面对机遇,不犹豫;面对抉择,不彷徨;面对决战,不惧怕。行动是成功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多加练习才能查漏补缺哦!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学习方案上线,帮助大家尽早进入学习状态,提前准备。未来想要做的就提前准备,消除疑虑,找对方向往前走,跟着正保会计网校节奏学习,不再迷茫。课程详情>> 直接购买>> 客服小姐姐连线直达窗口>>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