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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申请仲裁条件(3.31)

2017/03/3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9月9日就要开考了,你还没有备考吗?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也是操碎了心,特地为大家整理了平时容易出错的试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快来看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申请仲裁条件(3.31)

错题点评:2017年3月24日

下列选项中,属于申请仲裁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

A.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B. 仲裁事项

C. 有仲裁协议

D.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点评:

本题的正确率为12.1%。本题考核点是仲裁的申请和受理。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选项B属于仲裁协议的内容。注意区别。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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