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勤奋是学习的枝叶,当然很苦,智慧是学习的花朵,当然香郁。早学习早准备,不打没有准备的战,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正保会计网校为小伙伴们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哦,快来点击学习吧!
●经济法单选题:董事会
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8年11月30日前。
上面这道题你做对了吗?想要练习更多试题,快快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吧!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序幕已经拉开,2020年的小伙伴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了解2020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详情
《经济法》教材整体变动
教材变动较大,不仅涉及章节结构的调整,更涉及实质性内容的调整。
1、主要的结构调整是删除原第三章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
将原第三章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的内容拆分为了五节的内容。
2、实质性内容变动较大的章节是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