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
经纪代理服务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航空运输企业
客运场站服务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可以选择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
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
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
不含自建、住房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二手房
(1)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若盈亏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既然有差额征税开票模块,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差额征税事项都要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征税呢?
这个还真不是。通过差额征税模块开票的话,意味着购买方只能按照差额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其实对购买方是一种损失。
因此,只有“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额征税情形,才通过“差额征税”开票系统开票,而其他情况是可以全额开票滴。
(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
我很好奇,“差额征税”功能开具的发票到底长啥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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