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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PA备考过程中,经济法科目包含许多相似或容易混淆的“双胞胎”知识点。这些知识点往往因为细微的差别而让考生难以区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济法科目中易混淆的知识点。
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
资本公积金是指公司从发行溢价、接受捐赠等来源取得的资金。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不可用于反担保。
定金:属于金钱担保,不可用于反担保。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优先受偿。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预定的存续期间。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规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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