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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会计法》已于7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标志着会计法治的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加大会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针对包括未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在内的十项重大违法行为,以及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财务造假行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行为主体,均被明确列入严惩范围并大幅提升了罚款上限,彰显了国家加强会计监管、维护经济秩序的决心,也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会计人员的职业操守树立了新的标杆。
网络上流传着一种声音,称此次会计法的“重磅”修订让会计职业看似“压力山大”,甚至有“高危”之虞,部分会计人员担忧自己可能不慎成为“责任背锅者”,因此考虑离职以规避潜在风险。本文将深入剖析新《会计法》的核心变动,并探讨这些变化如何具体影响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职业选择。
本文由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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