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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注会考试越来越近了,大家可能正在对各考点进行查漏补缺式的复习。对租赁业务的相关知识点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呢?提到租赁业务,可能各位考生就会想到对其区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为这两种类型的租赁业务在会计和税务上的处理都不一样。大家首先要注意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分标准,另外要掌握它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一、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即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合理地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承租人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这里的“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除融资租赁以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三、税务上采用会计准则对租赁的分类和确认标准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凭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以下方式处理:
(1)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付款总额+相关费用),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公允价值+相关费用)。
通过前段时间的复习,现在很多考生都开始通过做练习题巩固提高复习的效果。在这里有一个温馨提示,用正保会计网校的注会机考模拟系统做练习题的时候,不仅仅要把题做对,更要知道为什么做对;不要担心一时把练习题做错,更应该关心为什么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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