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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中,可能需要考生判断材料中所讲案例是否构成公开发行证券。根据正保会计网校老师们的讲课内容,现在为各位考生归纳判断证券是否公开发行的三个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如果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无论最终购买证券的投资者有多少人,都是公开发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人数的计算采用无限制累计的方式,即最终的投资者人数。注意,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发行方式如果是采用广告、公开劝诱方式的,构成公开发行。
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了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总之,大家注意两个点,即“不特定对象”和“超过200人”,这是判断证券是否公开发行的重要的标准。另外,也需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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