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经批准,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消费税有些税目、税率作了调整,在各大新闻媒体中备受关注。的确,这些调整虽少,但是对人们生活影响比较重大。远的不说,我们身边的正保会计网校注会考试网上辅导课程人的学员们就会问:这些消费税的调整对注会考试以及注会税法科目有什么影响吗?
这次消费税调整了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对消费税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三、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这次消费税调整对注会考试及注会税法科目有什么影响?
如果大家回忆听课时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所讲的内容,就会知道,消费税是价内税,最终负担者是购买该应税商品广大消费者,因此,对消费税中的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酒等几个税目的调整,对相关消费品的最终消费者影响比较重大。
至于对注会考试和注会税法的影响方面,这次消费税调整的影响显而易见。当然,2015年新教材的调整情况还不知道,但是不管大家是看书,还是在正保会计网校听课,或者用“梦想成真”辅导丛书复习和做题,请关注以下几点:
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摩托车这一税目的变化大家要注意。
2、取消汽车轮胎税目。各位学员要注意汽车轮胎的消费税已经被取消了,并且要注意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
3、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这样一来,各位学员在记忆这个税目的时候更方便了。
4、取消酒精消费税。以后注会税法教材中,消费税中有“酒”,但不会有“酒精”了。如果是老考生,应注意这个变化。新考生只需记住“酒”需要征消费税即可。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