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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审计》知识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2/11 14:32:28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

  知识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4)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5)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2.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不得坐支收入。

  (4)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

  (5)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6)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7)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8)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3.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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