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的计算与管理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范围: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二)搬迁收入、支出、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
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
(三)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1.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搬迁补偿收入包括:
(1)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2)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3)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4)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
(5)其他补偿收入。
2.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其中: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3.搬迁所得:搬迁所得=搬迁收入-搬迁支出。
(1)为正数: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5年内任何一年或满5年),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为负数:搬迁损失,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①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②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4.过渡期政策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