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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会计》知识点: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金的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3/11 15:15:30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金的处理

承租人
出租人
1.租金费用:按照直线法确认。
借: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1.租金收入:按直线法确认。
借:银行存款
  贷: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租金费用。
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承租人承担了出租人某些费用的,不需要扣除,按租金费用总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2.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
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承租人承担了出租人某些费用的,不需要扣除,按租金收入总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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