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年注会《税法》预习知识点:城建税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10 11:57:11 字体:

  日积月累的知识点积累是备考的基石,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知识点:城建税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征收管理

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五章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