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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CPA)考试《税法》知识点:混合销售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17 09:56:37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cpa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

  3.特殊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按兼营税务处理:

  (1)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

  (2)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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